議員陳彩龍質詢:在三、四年前臺中縣有一個新聞記者,可說是地方上最模範的人了,但因與警察時常摩擦,以致被當做流氓捉了,好久才被放出來,因為地方警察時常不對,他替人民抱怨,且他非無業,所以要捉地方流氓的時候,要先問地方公正人士才好,不要把任何人都變成流氓,請你到大甲方面調查看看是否事實;補充質詢:自行車現在全不燃燈,政府應該要注意平常,不要臨時取締致使老百姓不能放心,請政府予以改善;議員黃占岸補充質詢:關於流氓取締問題,事實上明文規定很詳細,只要警察人員發揮良心,運用的人要有公道,不要因私人感情不好,就予編進去;議員許世賢補充質詢:做密醫的行為是詐欺,偽藥買賣也是詐欺,希望你以行政的方法拜託司法機關,用詐欺的罪名取締,還沒有醫師法,處長每次都說沒有辦法,好像在袒護密醫與偽藥經營者,如果你與司法機關連繫以後,這明明是炸欺的行為,我想一定是可以辦的;我認為最近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,為什麼不准成立,請你說明;中國現在同一級,同一性質,同一區域內,有無二個以上的人民團體?過去對於憲法的團體,可以成立三種之多,你以什麼偏見不准地方自治團體的成立,用意何在?你應該要申復上去,全國性同一區域,同一性質的團體,沒有不承認成立,你應該這樣請求;我希望下次大會,請你報告。